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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文:开药店不用筹建许可了
2020-10-30

药店筹建许可 ,不用了

近日 ,浙江省药监局官网颁布了《关于在全省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行政许可事项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

《布告》称 ,为深入“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鼎新 ,进一步压缩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时限 ,凭据《国务院关于赞成在浙江省临时调整执行有关行政律例划定的批复》 ,决定克日起 ,在全省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布告》明确 ,2020年9月25日起 ,全省暂停施杏装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筹建”等3个行政许可事项。

暂停执行后 ,申请人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验收”许可事项;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验收”许可事项;申请开办药品连锁门店、单体药店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许可事项。

同时 ,暂停执行后 ,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资料等将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处事指南。暂停执行前 ,申请人已申报药品经营企业筹建、验收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 ,按原法式办理。

国务院赞成 ,筹建许可暂调3年

必要把稳的是 ,该《布告》谈到的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早在今年9月25日国务院就对此进行了批复:赞成自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在浙江省临时调整施杏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执行条例》有关划定。

依照原划定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申办人该当向拟办企业地点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治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治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治理机构该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凭据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的划定 ,结合本地常住人丁数量、地域、交通情况和现实必要进行审查 ,作出是否赞成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实现拟办企业筹建后 ,该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该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凭据《药品治理法》第十五条划定的开办前提组织验收;切合前提的 ,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凭据批复内容批示 ,国务院赞成浙江省临时调整执行有关内容 ,取缔在浙江省开办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审批。

 

多地发文 ,取缔药店筹建许可

为全面落实新版《药品治理法》 ,在去年 ,国度药监驹祓草形成了《药品经营监督治理法子(征求定见稿)》(以下简称《法子(征求定见稿)》)。值妥贴心的是 ,在落实“放管服”方面 ,《法子(征求定见稿)》简化了药品经营企业开动作式 ,取缔了筹建审批、经营质量治理认证等划定。

从目前局势来看 ,浙江省取缔筹建许可也非个例。今年3月26日 ,辽宁省药监局颁布的《关于取缔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筹建审批事项的布告》也提出 ,决定取缔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筹建审批。

辽宁省明确 ,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切合申请前提的可直接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 ,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 ,不再发放筹建决定。


(文章起源:G22恒峰健全网)


浙江省发文:开药店不用筹建许可了

药店筹建许可 ,不用了

近日 ,浙江省药监局官网颁布了《关于在全省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行政许可事项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

《布告》称 ,为深入“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鼎新 ,进一步压缩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时限 ,凭据《国务院关于赞成在浙江省临时调整执行有关行政律例划定的批复》 ,决定克日起 ,在全省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布告》明确 ,2020年9月25日起 ,全省暂停施杏装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筹建”等3个行政许可事项。

暂停执行后 ,申请人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验收”许可事项;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验收”许可事项;申请开办药品连锁门店、单体药店 ,只需申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许可事项。

同时 ,暂停执行后 ,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资料等将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处事指南。暂停执行前 ,申请人已申报药品经营企业筹建、验收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 ,按原法式办理。

国务院赞成 ,筹建许可暂调3年

必要把稳的是 ,该《布告》谈到的暂停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筹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早在今年9月25日国务院就对此进行了批复:赞成自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在浙江省临时调整施杏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执行条例》有关划定。

依照原划定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申办人该当向拟办企业地点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治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治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治理机构该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凭据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的划定 ,结合本地常住人丁数量、地域、交通情况和现实必要进行审查 ,作出是否赞成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实现拟办企业筹建后 ,该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该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凭据《药品治理法》第十五条划定的开办前提组织验收;切合前提的 ,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凭据批复内容批示 ,国务院赞成浙江省临时调整执行有关内容 ,取缔在浙江省开办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审批。

 

多地发文 ,取缔药店筹建许可

为全面落实新版《药品治理法》 ,在去年 ,国度药监驹祓草形成了《药品经营监督治理法子(征求定见稿)》(以下简称《法子(征求定见稿)》)。值妥贴心的是 ,在落实“放管服”方面 ,《法子(征求定见稿)》简化了药品经营企业开动作式 ,取缔了筹建审批、经营质量治理认证等划定。

从目前局势来看 ,浙江省取缔筹建许可也非个例。今年3月26日 ,辽宁省药监局颁布的《关于取缔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筹建审批事项的布告》也提出 ,决定取缔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筹建审批。

辽宁省明确 ,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切合申请前提的可直接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 ,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 ,不再发放筹建决定。


(文章起源:G22恒峰健全网)